1.采购条件
整车海外试验服务18个国家和地区(第二次) 项目已由中汽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
2.1采购项目:整车海外试验服务18个国家和地区(第二次)
2.2项目编号:(请登录)
2.3采购内容:整车海外试验服务18个国家和地区(第二次)。详见第二章项目服务要求。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
2.5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供应商须至少在本项目服务地点之中的2个国家具备当地服务团队,应至少包括驾驶员(具备符合当地法律要求的驾驶资格,须提供当地驾驶证复印件)、项目工程师、翻译人员。按格式文件提供实施服务团队信息表和简历表。
3.3 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已签合同的同类服务项目须不少于2个(同类服务指:为汽车企业提供过海外道路试验服务,且服务地点须为本项目服务地点之中的2个国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注:合同内容至少应包括服务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方名称等内容。合同中涉及商业机密的部分可隐去。
3.4 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若提供2023年非审计财务报表的,须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作承诺说明,并在承诺说明上签字(或盖章)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5供应商须提供信誉承诺函,承诺内容至少包含:
注:供应商须自行对以上信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须对信誉承诺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4年 8 月 7 日 10 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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