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大庆钻探公司燃气内燃机供电服务项目设备成套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大庆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大庆钻探公司燃气内燃机供电服务项目拟为大庆钻探工程公司油田钻井队提供生产及生活用电。钻井生产主要用电设施为ZJ50/ZJ70钻机、泥浆泵、绞车、助剂泵等,供电设备拟采用燃气内燃发电机组,运行方式为孤岛运行。
2.2 招标范围:大庆钻探公司燃气内燃机供电服务项目成套设备年度框架采购,采购内容:为大庆油田6支钻井队提供电力供应所需全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设备配置方案、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供货范围详见第五章。
2.3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2025年12月31日。
2.4 交货期:按招标方现场需求计划供货,前期会与供货商进行沟通设备及到货细节,接到正式通知后15日内将计划需求数量货物运到现场。
2.5交货地点:(请登录)
2.6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平台入驻审核合格供应商。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为供应燃气内燃发电机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则须提供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授权委托书。
3.2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本次招标产品(燃气内燃发电机)在中国市场内的销售业绩一份(须提供供货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3.3资信情况:
①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名单,提供近3年(指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严禁造假,一经发现,将被否决投标);
②近三年内未受过有关部门出具的涉及质量、安全事故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③没有在暂停承接业务处罚期内及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3.4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与招投标中心填报的数据一致,否则报价分得0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提供《廉洁自律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7月30日14:00至2024年8月4日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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