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货物品种:包括大米、面粉、食用油。
4.货物用量:以实际采购为准。
5.项目分包: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卫岗及滨江校区为包一;浦口校区为包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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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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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卫岗及滨江校区伙食原料(米面油) |
1 |
大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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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面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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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食用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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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浦口校区伙食原料(米面油) |
1 |
大米、面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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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食用油 |
6.供货地点:南京农业大学卫岗及滨江校区、浦口校区
7.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服务期二年,合同一年一签(依据考核结果而定)。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投标人可在两个分包中选择1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本项目允许兼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4)满足招标公告分包一及分包二中分标段的其他具体资格要求(如下):
分包1标段1至标段3、分包2标段1至标段2: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可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如国家法律规定允许不需要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30日起至2024年8月6日止,每天9:0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若潜在投标人未能在购买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