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藁城区水处理中心(振兴污水处理厂)加药间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振兴北街15号。2、项目概述:振兴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设备工房加药间承担混凝沉淀池PAC、PAM药剂加药工作,现状PAC、PAM加药体统为临时自吸泵(PAC1台,PAM2台),药剂投加量受储药池液位影响较大,需不定时进行人工调整。为恢复加药间加药系统整体功能,现启动加药间加药系统恢复服务商采购。3、招标范围:采购PAC加药隔膜计量泵(含配套固定架/底座、减震装置、安全阀、背压阀、阻尼器、压力表等)、PAM加药螺杆泵、控制箱、PLC柜(含UPS、模块等)、电磁阀、过滤器、管路、管件、电缆、信号缆、固定支架、泵固定底座及减震垫等,主要规格参数见招标文件。4、服务周期:12个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藁城区水处理中心(振兴污水处理厂)加药间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E1200005152006792)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藁城区水处理中心(振兴污水处理厂)加药间改造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或提供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2、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4、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5、投标人应出具"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投标截止时间当日12时前的查询结果为准)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www.gsxt.gov.cn投标截止时间当日12时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7月30日17时08分 --- 2024年08月06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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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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