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160t/h干熄焦项目桩基工程
(招标编号:0866-24C1SXQY0574)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延安市 黄陵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160t/h干熄焦项目桩基工程,招标人为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160t/h干熄焦项目桩基工程
2.2招标编号:0866-24C1SXQY0574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160t/h干熄焦项目桩基工程,包括1#干熄焦本体及周围基础、1#除氧给水泵站及1#综合电气室、1#干熄焦环境除尘地面站、1#干熄焦区域综合管廊、1#干熄焦运焦系统、 1#焦罐检修站、1#迁车台及熄焦车轨道延长、1#一二次除尘粉收集贮运间、2#干熄焦运焦系统、2#熄焦车轨道延长、控制室(抗爆)含办公室等构建筑物的桩基施工,共计554根,桩径为0.6m和0.8m两种规格,桩长9.3m至17.1m不等,采用旋挖成孔灌注桩,桩端持力层为泥质砂岩,桩顶超灌高度应满足凿除泛浆后的桩顶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等级,超灌高度不小于800mm,桩下严格按规范要求清渣;为保证工程质量及进度,施工中需增加钢护筒跟进的施工措施,钢护筒直径大于桩径200mm,钢护简壁厚14mm,长度10.5m,护筒平均下深10m,地面以上外露0.5m,相关施工应符合对应施工规范标准。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图纸。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4工程地点:陕西省延安市黄陵县店头镇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场。
2.5工期:工期从接到甲方通知进场之日起60日历日。
2.6工程质量:合格,并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地区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建造师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证),具有一个及以上桩基工程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未在担任项目经理期间出现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以上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份桩基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工程内容页、签字页(提供的合同须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较好的信誉,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以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资料(提供网页截图,具体以查询为准);
(3)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需提供承诺书)。
3.6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7月30日上午8时00分至2024年7月6日下午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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