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厦门市翔安市政集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GW2024-QY3482024-2025年翔安大道夜景远程控制系统维护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本项目预算(不含税):人民币9.17万元/年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合同包01:项目名称:2024-2025年翔安大道夜景远程控制系统维护,采购预算:9.17万元,项目内容: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合同价使用完合同终止。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同包01资格要求:供应商不满足下列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响应无效: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已执行三证合一的,按新政策执行)。2、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企业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供应商须提供近1年内在厦门市翔安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招标采购活动中未存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或被取消中标(成交)资格的书面声明(近1年内指自放弃或被取消中标(成交)资格之日起计至开标日未满1年)。若成交后发现供应商存在上述行为,视为虚假应标,取消成交资格。4、谈判当日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现场查询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3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标活动,期限已届满),重大违法记录仅限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并打印从上述3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上述内容中的“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参照财库[2022]3号文意见,本项目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为:对法人处以200万元及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前3年内”指供应商的重大违法记录处罚决定日至谈判之日满3年。】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4-08-02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合同包01人民币100元;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08-05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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