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请登录)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清溪河流域渠系疏通改造,山洪沟清淤,岸线生态修复等。
2.4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1)工程勘察工作: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勘察、地形图 测量工作及相关的后期服务工作等。(2)工程设计工作: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设计工作及相关的后期服务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以及完工和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工作,达到国家 现行设计规范的深度要求,编制合同所列图纸成果的提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2)财务要求:近3年(2021-2023年)无亏损(联合体投标时,可由牵头单位提供)(限定在近0-3年内)
(3)业绩要求:近5年(一般限定3-5年,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不少于1个(0至2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水利工程勘察设计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或完成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提供类似项目的勘察业绩,同时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需同时提供勘察设计业绩)。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注:资质要求必须是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人员资格要求必须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职业资格,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中标后应按照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31日9时00分至2024年8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方式。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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