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馆陶县郑东路排水改造项目已由馆陶县行政审批局以馆审批发(2023)124号批准,招标人为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业主为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国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馆陶县郑东路排水改造项目2.1.2项目建设地点:馆陶县郑东路2.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1.4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国债)2.1.5建设工期:120天2.1.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2.1.7标段划分:二个标段一标段:馆陶县郑东路排水改造项目(新能街-文华街);二标段:馆陶县郑东路排水改造项目(文华街-金凤大道)及(维翰大道-粮画大道);
· 2.2招标范围:道路分南北两段,总长为1830米,道路红线宽度30米,北段为1430米,南段400米,道路宽度为30米,主要实施:新建道路工程1830米,交通工程1830米,新建雨水管道3600米,污水管道3600米,照明设施。预留:中水、燃气、供热、通信、电力等管网。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信誉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拟派项目经理应均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无行贿查询记录以及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否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有完善的财务制度;
· 3.1.5其他要求:(1)出现农民工工资纠纷查实属于施工单位责任未及时处理的、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2)投标人可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标本项目中的一个标段;若在前一个标段中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仍可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此单位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拟派项目经理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为准。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4、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3109:00:00至2024-08-0717:30:00,(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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