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晋城市沁水县县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监理,已由沁审管审字[2024]110号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1)新建水平潜流湿地2处,总处理有效面积25200m²,其中一污和二污两处潜流湿地面积均为12600m²,湿地配套设施,新建2个监测点位;2)新建河岸植被缓冲带25000m²;3)疏浚行洪主槽1.2km,护岸防护1.03km。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001标段:一污潜流湿地面积均为1.26万m²,以及湿地的配套设施监理全过程,按照监理规范和大纲的要求进行监理。
002标段:二污潜流湿地面积为1.26万m²,以及湿地的配套设施监理全过程,按照监理规范和大纲的要求进行监理。
003标段:一污潜流湿地绿化、二污潜流湿地绿化、河道岸边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监理全过程,按照监理规范和大纲的要求进行监理。
监理工期:同施工工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拥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专业)资格的本企业在职职工,且未同时担任3项及以上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报一个标段;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7 月 30 日18时00分至2024年 8 月4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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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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