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 尼勒克县乌赞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备案。招标人为尼勒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尼勒克县乌赞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尼勒克县 2.工程规模:对乌赞河两岸生态修复:清除表面腐植土61219.00m3,回填种植土112946.00m3,播撒草籽21845.00㎡,草皮种植14362.00㎡,灌木及乔木种植864株,绿化配套管网铺设8274.00m,树木修剪8000株及相关配套设施。乌赞河两岸基础设施修复:道路清表2300.00㎡,拆除破损防撞栏965m,新建沿河铁艺护栏3340m,新建彩色透水混凝土道路7984.00㎡,新建混凝土路面2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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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并通过(项目经理有无在建以新疆建设工程建设云平台显示为准,如果投标前未去办理释放,还处于“未解锁”状态,就以有在建项目问题处理);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结构、工作职责均不得变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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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标 |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2时30分 |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2024年07月30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8月05日 12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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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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