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59,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泾阳县人民法院法庭升级改造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59,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59,4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15594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59,400.00 | 1,559,4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服务期限:项目交付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泾阳县人民法院法庭升级改造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泾阳县人民法院法庭升级改造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报告(二选一):①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②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社保缴纳证明: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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