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黔西南州贵重物品智慧管护中心建设项目 已由 兴义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401-522301-04-05-838790)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黔西南州金路安守护押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请登录)
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4192.86㎡,总建筑面积19372.08㎡,业务用房及后勤管理用房面积14159.04㎡,金库面积1260.02㎡,车库面积2697.91㎡。设备用房、门岗、金库罩棚等附属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1255.11㎡。
2.3项目总投资:8777.46万
2.4合同估算价:8777.46万元
2.5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无资质要求【提示:已经取消资质要求的,勾选无资质要求】☑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提示:应合理设置资质等级,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资质等级要求;施工总承包资质中已包含专业承包资质的,不得再并列设置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中未包含的专业承包资质或需要投标人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应当允许联合体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提示:应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得提高或降低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3.4根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通知》(黔建建通【2020】20号)文规定,本次招标 不接受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的投标人、项目经理参与投标,若投标人、项目经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7 月 31 日 09:00 时至 2024 年 08 月 06 日 23:59 时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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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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