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补遗/答疑/延期内容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4项履约保证金”的描述错误,现澄清确定为:“本项目设立履约保证金,按照含税合同额的3%收取,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以银行转账(现金)银行信用文件(保函或证明文件)、第三方担保等方式缴纳”。
其它内容不变。
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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