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福泉市叠翠路等路段环境整治工程
预算金额(元):3377926.82元
最高限价(元):3377926.82元
采购需求:整治道路总长830米,预计整治面积6233㎡,具体实施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项一:
标项名称:福泉市叠翠路等路段环境整治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377926.8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整治道路总长830米,预计整治面积6233㎡,具体实施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工期18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内容为: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注: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适用行业为“建筑业”)。
4.申请人资格要求:(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财务报表;(3)供应商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无需提供,但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5)供应商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公章为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从本项目公告发布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为有效);(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30日00时00分至2024年08月06日23时59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5日10时30分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5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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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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