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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宁波联通短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4-07-30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2024-2025年宁波联通短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
1.2.1采购内容:2024-2025年宁波联通短视频拍摄制作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项目预算:90万元(不含税),合同签订金额上限不超过预算金额。
1.2.3交付期:订单下发之日起7日内完成交付。
1.2.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合同有效期内预算金额用足或有效期满,任一条件满足后协议自动终止)。
1.3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统一折扣(非OFF)90%,应答人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否决应答处理。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
2.2、财务要求:
①应答人须承诺可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②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2.3、应答人具备至少一个自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元的类似短视频拍摄制作案例(应答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合同金额以订单或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6、应答人未在工信部违法失约信息名单、中国联通(或浙江联通)禁入型黑名单的禁入期内,提供承诺函。
2.7、应答人须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应答人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2.8、应答人须承诺,与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应答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2.9、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答人在此网站无法查询的,以第2条“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2)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30日17时00分至2024年8月5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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