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ZJCG(2024)076 项目名称:福建###县东平中心小学2024-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1批 ********.00 否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08月30日至2025年08月29日,供货日期及合同有效期为1年,本项目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网站、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特定条件证明文件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特定条件证明文件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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