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部安全文化建设
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彭州中心及塔台的走廊文化建设,夹江的塔台走廊文化建设。。
(二)最高限价:460927.60元(招标控制价);高于限价的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施工地点:四川彭州、四川夹江。
(四)计划工期:30日历天(最终以合同约定工期为准)。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报价供应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注册证书在供应商本单位注册,中标后至竣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八)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不少于1个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建设经费不低于4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8月2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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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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