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2号13号泊位工程(12号泊位装卸工艺及后方陆域)监理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桂发改交通〔2013〕1645号、桂交行审〔2015〕44号、桂发改交通〔2020〕343号、桂交行审〔2024〕139号、桂交行审〔2024〕1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钦州临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西钦州临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钦州金谷工业园区西侧,濒临金鼓江航道,东侧为建设中的12号泊位码头,北向距离金鼓江大桥约2km,隔金鼓江对岸为规划中的大榄坪作业区。
2.2 招标项目规模:(一)金鼓江作业区12号泊位及后方堆场用地范围总计面积约14.97万㎡。本陆域堆场工程,服务于5万吨级的12号泊位,码头前沿线往后30m即为堆场范围,30m内为码头前沿作业地带,陆侧边界线为临海大道西侧现有围墙处。本工程为12号泊位配套建设堆场以及相关生产辅助设施,设计吞吐量398万吨/年。其中本次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范围为码头前沿线往后80m处至陆域新设围墙处,总面积约为11.48万㎡。具体建设内容包括:陆域形成与地基处理(其中本次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范围为码头前沿线往后80m处至陆域新设围墙处,总面积约为 11.48万㎡)、道路堆场、斗轮取料机基础、平面安装工程、围墙及防风抑尘网、生产及辅助建筑物(1#-6#转运站、BC1-BC6 廊道、栈桥、综合楼、变电所、件杂货仓库、机修车间、油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门卫及地磅房)及码头前沿线的轨道梁和后轨排水沟等。(二)装卸工艺设备采购安装:12号泊位前沿装卸设备为2台额定能力1500t/h桥式抓斗卸船机和1台25t-35m门座起重机(含移动漏斗)、水平运输方式为带式运输机和平板车、散货堆场装卸作业设置2条堆场作业线、配置2台额定堆取料能力3000t/h斗轮堆取料机、单斗装载机8台、牵引车、叉车、地磅、机修设备(如:电动单梁起重机、直流弧焊机、等高子切割机)等。
2.3 计划施工工期:2024年09月01日至2026年02月22日,共54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2号13号泊位工程(12号泊位装卸工艺及后方陆域)施工图纸上工作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装卸工艺设备采购安装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项目共分为1个监理标段。监理服务期共1270天,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监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现场组织协调管理等及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其中施工期监理服务期限18个月(540天),缺陷责任期阶段为24个月(730天)。若实际施工工期比计划施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也相应延长。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签发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理标段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建设的监理服务能力;业绩要求: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过1个1万吨级或以上(或结构预留达到1万吨级或以上)的泊位或码头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注“完成过”以项目通过交(竣)工验收为准,且要求项目交(竣)工验收时间为 2019年01月01日至今) 。
3.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并登记在本单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港口与航道工程或相关工程类专业,包括港口工程或航道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工或交通土建或交通工程或土木工程类专业,全文下同),须附:近3个月(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之间)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等资料,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监理标段投标。
3.5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1个监理标段。
3.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 其他:
3.7.1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信用情况,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任务造成重大影响。
3.7.2 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1)水工结构监理工程师,要求1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或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以上证书登记在本单位,具有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要求1人:具有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省级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业务培训证,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监理员:要求2人,具有监理岗位证书或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书,工程类专业职称或工程类中专以上学历。(4)档案资料员:1人,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工程类或档案类专业毕业证书。以上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2024 年01月至2024年6月之间)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等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29日16时00分至2024年8月19日9时30分,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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