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长丰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自行采购项目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遴选询价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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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自行采购项目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遴选询价公告
日期:2024-07-2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无 项目名称:自行采购项目第三方**遴选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低价优先)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我单位就以下服务进行遴选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报价方参加,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服务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服务内容包含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到招标档案归档全部工作,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1年;年度评价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总合同履行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年。 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率方式报价,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含有服务、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即为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应有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报价费率大于100%的,投标文件以无效标处理。 根据委托** 万元)计算对应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中标人所投费率 X%。 中标服务费用=A×100%×X% 例如:某委托**元,计算中标服务费如下: 18万元×********%×100%×X%=********×X% 万元。 中标服务费计费不足 2000 元的,按照 2000 元最低标准收费。 入围家数:1家; 具体中标(入围)数量如下:报名的有效供应商须为入围家数的3倍及以上,本项目报名供应商应满足3家及以上,不足3家将重新组织招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财政部认定的政府采购**资格,在中****网的政府采购**名单中登记;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及高级工程师资格;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招标活动的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须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报价供应商为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连续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例如个人参保证明等由税务(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8.投标供应商需符合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或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网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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