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邢台大峡谷景区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2、工程地点:邢台市信都区路罗镇
3、主要项目包括:挖石方:人工配合机械挖、装、运、卸;填料分理、弃方整型;边沟开挖;施工排水处理;边坡整修;路基成型;场地清理以及清理现场,缺陷处理等与施工相关工作,同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4、本项目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24年8月5日;完工日期:2024年8月15日
二、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已在邢台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平台所登记工程类别为路基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且信用评价等级为C 级及以上;并在人员管理、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经验和能力,可参考附表列出人员、资金能力等情况。我单位根据上述相关内容进行评定打分。
2、到场单位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被邀请单位可以投工程中的任意工程项目,但只能中标一个工程项目。
三、主要的责任与义务
1、施工场地:由我单位负责提供施工场地。
2、施工用水:施工用水由分包单位负责。
3、施工用电:自行解决用电问题。
4、临时驻地:自行解决施工人员的住宿、小型维修机具、小型材料、临时设施的存放。
5、临时排水设施必须按照项目部相关规定及标准化施工要求做好,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6、施工中主要材料均由招标人定额消耗量零价提供。所有材料报价人必须安排专人验收,报价人自行购买材料进场后向招标人现场管理部门上报产品合格证书及厂家资料,经招标人负责人员审核合格后取样,送地方检验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开箱使用,检验费用由报价人承担。
7、报价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废旧材料均应按招标人要求分类整齐堆放。
8、报价人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和社保,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9、中标单位的施工段落及工程量划分由项目部最终确定。
10、其他应履行的义务。
四、
时间:2024年8月2日,上午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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