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聚烯烃弹性体催化剂工业试验装置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聚烯烃 弹性体催化剂工业试验装置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催化剂公司聚烯烃弹性体催化剂工业试验装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计〔2023〕2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100%,招标人为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聚烯烃弹性体催化剂工业试验装置项目工程监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园。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390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聚烯烃弹性体催化剂工业试验装置工程[建设 1 套聚烯烃弹性体催化剂工业试验装置,包括 3 吨/年茂化合物单元和 15 吨/年硼化合物单元;新建 1 座半敞开式门式刚架结构厂房、1 座危化品库房和 1 座干粉间焚烧沙坑等]的工程监理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监理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监理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的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
(2)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代表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监理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代表或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至少3名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土建、电气(或仪表)、动设备(或静设备或管道),每个专业各1名〕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对应专业石油石化行业监理工程师证书,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监理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
(4)造价工程师至少1人,持有土建专业或安装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监理项目的相应专业造价工程师执业业绩。
(5)HSE工程师(至少1人)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代表或安全负责人或HSE工程师执业业绩。
(6)上述所有人员不得互相兼职。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7月30日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 09 时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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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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