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XFG******** 项目名称###市增城区大鹏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市增城区大鹏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49,********元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 元 ) 最高限价(元/份/人) ###市增城区大鹏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采购项目 1(项) 详见采购需求 3,049,******** 13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即采购时间为2024年9月1日-2027年8月31日,第一次签订合同时间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请按该行业划分标准进行中小企业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公司(总所****公司的授权书****公司(****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公司(总所)****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投标人未被列入“****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于评审当天在“****网站及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已在本项目采购**处登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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