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长丰县滁河干渠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及配套园区周边道路项目监理服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宇桥生态科技产业园及宇桥湖、滁河干渠生态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备案表,2405-340121-04-01-189894
1.4 招标人:合肥北城生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北城生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滁河干渠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及配套园区周边道路项目监理服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滁河干渠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及配套园区周边道路项目位于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开发区及双墩镇,建设工程包括:新建五条园区配套道路(其中,润河路:本次设计润河路为合肥市长丰县文化艺术中心内部路网中东西向的城市次干路,为新建道路,路线全长约 0.233km。中心路:本次设计中心路为合肥市长丰县文化艺术中心内部路网中东西向的城市支路,为新建道路,路线全长约 0.559km。金湖路:本次设计金湖路为合肥市长丰县文化艺术中心内部路网中东西向的城市支路,为新建道路,路线全长约 0.685km。兴盛路:本次设计兴盛路为合肥市长丰县文化艺术中心内部路网中南北向的城市支路,为新建道路,路线设计全长约1.023km。双墩路:本次设计双墩路为合肥市长丰县文化艺术中心内部路网中东西向的城市次干路,为新建道路,路线全长约 0.763km),包括道路、桥涵、给排水、交通、照明、绿化、供电排管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等。以及河道治理及河道范围线内环境整治,包括:滁河的堤顶、驳岸的改造,底泥清淤、乔木、地被、水生态的修复,水工设施、水堰设施、基础照明、弱电控制、给排水等。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约45000万元,项目施工建设周期约3年。
2.7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45000.0万元
2.8 监理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且缺陷责任期满回访合格止。若因工程建设需要延长工程监理服务期的,中标人不得因工程监理服务期延长而增加工程监理服务费。
2.9 招标范围:本次监理工程主要范围为上述建设规模内容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监理服务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报审、施工过程的技术服务、施工图纸复核、清单审核、工程合同的拟定、洽谈以及施工许可证申请办理、工程现场前期的准备工作、设计协调、竣工验收移交、工程结算初审、工程备案以及工期控制等全过程服务,负责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包括进驻商品混凝土厂家监料),直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移交、审计(含缺陷责任期、养护期内项目监理)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360.0万元
2.13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3.1.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无。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30日 至2024年08月19日10:3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19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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