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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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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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标人名称: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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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1 2.2 2.3 2.4 2.5 |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临海新城中学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建设地址:(请登录) 工程规模:中新天津生态城临海新城中学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规模为 43785 平方米,项目占地面积约 3073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43785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90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4785 平方米。 工程质量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天津市地方标准。工程竣工验收一次合格率100%,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获得天津市金奖海河杯、获得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配合发包人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绿色建筑标识三星级认证标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现行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有关标准以及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条款履行。如果因投标人原因,分包工作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应承担质量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为:如因投标人原因工程不能一次达到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或未获得天津市金奖海河杯,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4%;如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创建“天津市文明工地”,违约金为50万元;如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绿色建筑标识三星级认证标识,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3%,从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或工程款直接扣除。 工期要求:初定工期:420天,应满足发包人工程建设总进度要求,并应无条件满足招标人在工程施工中的变化要求,具体以招标人项目经理部要求为准。由于投标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完工日期或招标人同意顺延的工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向招标人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延迟超过 10 天,招标人有权将分包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施工,实际发生的费用上浮20%后由投标人承担。如给招标人造成其他损失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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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招标范围:中新天津生态城临海新城中学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人防分包工程,包括:该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地库人防工程(含人防门、战时给排水、通风、电气工程;不含应急照明工程);具体分包内容及界面划分详见后附招标清单及设计图纸或以承包人项目经理部任务分工单为准。 本次工程招标分为 1 个标段招标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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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式:专业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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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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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6.1 6.2 6.3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承包资质;无不良信誉记录;并与一冶建立服务关系;且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投标人信誉要求:良好的企业信誉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要求真实。如核实发现有一项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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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7.1 7.2 7.3 7.4 |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日有效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对应时间。 报名地点:参与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均需登陆(请登录)进行报名,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文件要求于平台上在投标截止日前进行网上投标。 评标原则: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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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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