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单位:青原区灌区中心
1.2 项目名称:吉安市青原区赣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设计
1.3 建设地点:青原区内
1.4 建设内容:详见招标范围。
1.5 工程总投资:约6500万元。
1.6招标金额:145万元。
1.6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服务周期
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测量、工程勘察、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现场服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服务周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起7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2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现场施工期服务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1.7 招标工程规模:本次赣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河道总长约15.57km,治理河道起点位于值夏镇七姑岭,终点位于天玉镇坝溪村。治理工程主要分为河岸整治工程、岸线修复工程、水质提升工程、其它工程等。河岸整治工程包括新建生态护岸;岸线修复工程包括沙场滩地生态修复、新建生态步道,岸线清杂、清理河道垃圾等;水质提升工程包括河道清淤清障,水塘整治、新建污水管网、加固芳洲自排闸、新增及整治排水涵管、整治排水沟等;其它工程包括河湖主题公园宣传牌、河长制宣传牌等。
1.8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成果达到国家和相关行业现行勘测设计规范要求。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水利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根据《关于印发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24】7 号)要求: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有效。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开标前已在公示且信息登记状态为“ 已完成登记 ”的视为有效,其他视为无效。
4.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相应能力。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8月20日09时00分前。
6.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8月2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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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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