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柘财采招-2024-33 2、项目名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县2024年农村提质减碳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8,250,********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E********D********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县2024年农村提质减碳项目第一标段(包) ******** ******** 2 E********D********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县2024年农村提质减碳项目第二标段(包) ******** ******** 3 E********D********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县2024年农村提质减碳项目第三标段(包) ******** ******** 4 E********D********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县2024年农村提质减碳项目第四标段(包) ******** ******** 5 E********D********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县2024年农村提质减碳项目第五标段(包)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名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县2024年农村提质减碳项目 2采购编号:柘财采招-2024-33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会计报表)。(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发票或收据,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公司纳税证明);(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承诺,格式自拟)(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承诺,格式自拟)********供应商须提供“****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不得有不良记录。(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承诺,格式自拟)注: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如有)。投标人可投任意一个或多个包段,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包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及以上包段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名,优先中标包段靠前的包段(如投标人在第一、第二包段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名,则中标第一包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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