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土地权属登记工作的通知》(税总办财务函〔2024〕12号)的精神和工作部署,****局办公楼属于国家税务总#****局资产,但因历史遗留原因,一直尚未完善相关用地手续,现申请给予确定权属。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拟确定该地所有权为国家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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