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四川西南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中期票据承销服务商招标项目。
(二)项目概况:公司拟一次或分期发行不超过20亿元中期票据,用于符合政策规定的相关用途,期限不超过5年。
(三)债券发行基本要求
1.发行时间:投标人需在投标资料中详细列出发债时间节点,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目资料齐备的前提下,完成申报材料制作、质控、内核等内部程序,达到上报条件预计时间;
2.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3.履约保证金:若投标人中标后,需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0万元。
二、承销机构基本要求
(一)承销机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主承销商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具有相应经营或生产范围的合法企业;
2.投标人须是具有债券承销资格的机构,熟悉银行间债券申报发行程序、具备承销能力;
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2021—2023年)取得交易商协会审核债券成功发行案例,且在发行中担任主承销商,提供发行结果公告或其他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主承销商服务团队入驻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有从事银行间债券申报、发行等相关工作经历;
5.本次项目只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为一家证券公司与一家银行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券商,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资质文件,所有文件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用印。
(二)承销机构服务内容
担任本次债券申报发行承销服务商,并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债券。主承销服务商的职责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配合取得本次债券发行所需的资料,包括股东批复文件、法律意见、专项审计意见等;
2.负责提出切实可行的发行方案,协助解决或涉及增信和担保问题,有利于后续债券发行工作的开展;
3.负责申请发行材料的策划、编制,并向交易商协会进行报批;组织承销团全额承销本次债券;
4.配合招标人开展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等本次债券注册、审核所需的机构选聘工作;
5.协助招标人本次项目债券本息兑付流程;
6.协助债券持有人依法进行项目债券交易;
7.债券存续期间提供存续期管理、跟踪服务。
三、报名时间:2024年【07】月【29】日-2024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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