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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职校食堂安全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7-2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编号:HY

2.采购项目名称:建始职校食堂安全改造

3.预算金额:54.45592万元

4.最高限价:54.45592万元

5.采购需求:食堂整改维修,立面块料、金属门窗等拆除及安装,增设排水沟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6.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8月26日前完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收合同分包:否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0.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磋商,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班子人员 (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均须提供2024年2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30日 08时30分00秒至2024年08月05日 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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