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J20(请登录)
2.项目名称:吉林工商学院监控系统设备维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495135元
5.采购需求:吉林工商学院监控系统设备维修,采购监控摄像机、网络光模块、汇聚交换机等,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7.施工地点:吉林工商学院。
8.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2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2.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6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2.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2.8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监控摄像机(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根据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核心产品,对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29日至2024年08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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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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