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保养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9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9万元
采购需求: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保养维护,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供应商须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录入单位,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能查询到投标人相应信息,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在2024年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开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 年 7 月 29 日 至 2024 年 8 月 2 日 ,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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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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