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编号:ZLL
3.采购人名称: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采购人地址:江苏省
5.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采购内容:
高效液相色谱仪1台。
供货期:20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质保期:自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日起12个月。
交货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朝阳西路51号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院内(指定地点)。
7.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提供经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供应商盖章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缺一不可)或供应商开户银行在响应截止日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若供应商因成立时间原因无法提供规定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高效液相色谱仪须按照以下推荐的品牌及型号产品供货:上海伍丰LC-100或北分瑞利SY-9100,报其他品牌产品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4)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2021年07月至今)至少具有3项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代理商的,可提供制造商的供货业绩。
(5)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或承诺。
(6)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承诺函:
A.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意接受采购人做出的取消谈判、成交资格的决定,同时愿意接受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其他处罚决定。
B.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C.承包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D.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安全、环保事故以及相关货物和服务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为准)。
E.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响应文件所报品牌的制造商授权书。
F.承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网站)。
G.承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采购文件》获取: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7月29日。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02日北京时间9: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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