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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人民法院关于位于龙口市龙口沟头路南房地产及地上附着物(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日期:2024-07-29 收藏项目
一、拍卖标的:位###市###路南房地产及地上附着物。拍卖标的以实物为准,详见评估报告。 估价对象房号/用途面积(㎡)产权证号备注有证房屋101号办公楼********龙房权证开发区字第********号含室内装修102号车间******** 103号车间******** 104号车间******** 105号车间******** 106号车间******** 小计********  无证及简易房屋房屋(未完工)********  一面坡瓦顶房(未完工)********  配电室********  平台********  洗澡间********  一面坡瓦顶房********  厕所********  板房********  平台********  门卫******** 含室内装修小计********  国有土地使用权工业用地********.00 龙国用(2006)第0301号国有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期限2056年1月22日止  工业用地********.00 龙国用(2006)第0302号小计********.00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加幅度:********元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行融e****网络平台上重新公告。二、竞买人条件:(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工行融e购账户,可委托**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托书、委托**可参与竞买。(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重要提示:竞拍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土地、车辆等标的物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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