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永丰县两水共治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一体化污水处理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5.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5.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说明:根据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后,可不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特别说明: 根据吉市管办字 [2024]7号文件规定: 信用信息作为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条件,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 。
4.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 须提供《参 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环保查询截图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7日 至 2024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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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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