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灵台县职工活动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125.691149(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购置跑步机、动感单车、按摩椅、综合健身器、电子琴、热水器等设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1年7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供应商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7-29至2024-08-02,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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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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