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奉化区和美乡村示范区建设项目-剡水田园二期区块耕地功能恢复提升整治工程已由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批准文号:奉发改投〔2024〕58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及配套融资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奉化区全域土地整治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奉化区全域土地整治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总面积约 205.8061 公顷,合3087.0915 亩。此次实施耕地功能恢复 77.2051 公顷,其中其他林地 66.3322 公顷、果园 7.7449 公顷、竹林地 1.9655 公顷、其他草地 1.0346 公顷、坑塘水面 0.1279 公顷。
建设地点:(请登录)
项目总投资:建设总投资2151.93万元
招标控制价:15848033元
计 划 工 期:24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质 量 要 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奉化区和美乡村示范区建设项目-剡水田园二期区块耕地功能恢复提升整治工程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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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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