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ZDL(请登录)
(二)项目名称:社会保险行政复议诉讼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568.50万元/年
(五)最高支付上限:人民币568.50万元/年
(六)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社会保险行政复议诉讼代理
数量:1项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详见附件内容
(七)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首次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采购人可根据项目需要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合同每年签订一次,但项目总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不接受响应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服务参与投标。
(十)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深圳市财政局。
(十一)本项目只接受收到邀请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响应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1日9: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