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请登录)
项目名称:智慧酒店电视机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46.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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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单位 |
品目预算(元) |
采购包 最高限价(元) |
采购包 保证金金额(元) |
简要需求 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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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 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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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智慧酒店电视机 |
180 |
台 |
468,000.00 |
468,000.00 |
468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让你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本招标文件未列明但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包括3C、节能、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承诺函或相应证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6日 至 2024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