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沙三期智能堆场管理和船舶智能配载系统优化项目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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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三期智能堆场管理和船舶智能配载系统优化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26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南沙三期智能堆场管理和船舶智能配载系统优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460万元;招标人为广州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人民币4,60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沙三期智能堆场管理和船舶智能配载系统优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沙三期智能堆场管理和船舶智能配载系统优化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5.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6.投标人须对项目整体内容进行投标,不能只对项目部分内容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5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日上午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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