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辽宁交投高速公路项目管理系统开发(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资金来自 政府出资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辽宁交投高速公路项目管理系统开发(一期)包含项目管理系统、数据集成与展示系统。具体包括前期管理子系统、建设期管理子系统、验收管理子系统,其中建设期管理子系统为本次建设重点,实现工程进度、质量、计划、计量、变更、安全、环水保等业务的全流程线上化;前期管理子系统和验收管理子系统的功能主要为过程资料、成果文件的记录与存储,实现档案电子化。数据集成与展示系统,主要用于数据的深度管理与集中展示,以项目管理系统为基础,通过集成生产数据、检测数据、监测数据、监控数据、业务数据等,实现数据横向集成、纵向贯通,逐步开展基于数据的统计分析与可视化展现。
本项目依托工程概况如下:
1.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项目起于鞍山市周家堡北,止于京哈高速公路 K567+538 处。路线全长约 59 公里,设计速度为 120 公里/小时。
2.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项目路线起自鞍山市台安县京哈高速和鞍台高速交叉点,高速公路主线全长 33.2 公里。
3.鲅鱼圈港区疏港高速公路项目起于赵坎子村东南,主线收费站到达项目终点 K8+200,项目全长 8.20 公里。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需求调研,方案详细设计,系统开发和集成,系统试运行,联合调试,用户培训及技术支持,项目验收;相关设备材料提供、安装、调试、拆除处理;缺陷修复,系统运行维护等。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项目周期
项目周期:本项目计划开发及试运行周期为2024年8月~2024年12月;运维服务期3年(含1年质保期)。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运维服务期自终验验收合格之日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为同一人或注册人员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请于 2024 年 7 月 27 日00时00分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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