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JXCG2024G014 项目名称:安徽省休宁中学食堂承包委托** 预算金额:700万元/年,其中一包:380万元/年,二包:320万元/年。(“预算”为学校师生员工的消费额度估值,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最高限价:700万元/年,其中一包:380万元/年,二包:320万元/年。(“预算”为学校师生员工的消费额度估值,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采购需求:安徽省休宁中学校内一楼食堂和二楼食堂承包委托**。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1年(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正常履约且按招标文件中的《考核办法》通过采购人的考核,合格后服务延续一年,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续签委托**延续2年,委托**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非政府采购项目。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投###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④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局网站、最****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网站]以及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他: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食堂)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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