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配电室高压综合保护装置1项采购)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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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内容 |
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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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室高压综合保护装置1项采购 |
应答人需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高压综合保护装置。 预计发标时间2024年8月。 产品清单、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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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近3年(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大学除外。 4.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在非公开采购项目中,严禁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一自然人同时持有两家公司非公开上市股份的情形。 5.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6.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应答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上述要求应答人投标时应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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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人或应答人所提供的第三方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被采购人所属单位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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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属性 |
本项目采购允许贸易商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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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商要求 |
贸易商需满足:1)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如适用),且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如成立未满三年提供自成立次年起经审计财务报表且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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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应答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电工元器件产品的已完成的供货业绩。 应答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及验收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5) 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
6) 合同所对应的结算发票;
7)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
8) 制造商名称、项目名称、货物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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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供应商资质材料要求 |
注册供应商(如投标时已是海油发展名录供应商则不用提供资质材料)投标时须按资质材料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并按模板形成独立格式文件进行应答响应,资质材料要求真实、有效。供应商资质材料评审标准须以“注册供应商资质材料提报文件(一)供应商资质材料要求”为准。对任一资料不满足要求的或未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注册供应商,都将影响评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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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供应商资质材料澄清要求 |
注册供应商资质材料应答文件如有问题,允许与供应商进行一次澄清,如澄清后仍有问题,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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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条款 |
(1)设备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后,经买方考核达到合同规定的全部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买方在签发设备验收合格验收报告书后,卖方向买方提交合同复印件、有效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经买方签署的设备验收合格报告书等,买方在收到上述付款资料经确认无误后45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7%; (2)合同总价的3%作为质保金。设备质保期结束且卖方已收到买方签发的合同设备质保验收相关资料、合同复印件、合同总价3%的有效收据经确认无误后45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该质保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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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25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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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7天内,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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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 |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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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金 |
质保金比例以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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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指标 |
应答人承诺满足全部技术要求。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1日)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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