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编号:074
3.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采购预算:95万元
5. 采购内容:根据《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相关法规、标准、文件要求,完成沃疆清洁能源(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责任公司2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的编制、报送、专家评审、修改、通过审查等相关工作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第四章技术需求》。
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日内完成准东2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及完成报告所必须得各项工作,并提交主管单位审查。
7. 服务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芨芨湖产业园。
8.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备独立编制节能报告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若供应商2023年审计报告还未正式出具,需要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后,可以不提供2023年审计报告,不影响其投标资格)。证明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至少具有1项省级及以上主管单位批复的化工项目编制节能评估的业绩经验(须提供合同金额≥10万元的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包括首尾盖章页、体现合同关键内容页)。
(4)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具有相关专业(化工、电力、建筑)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方向)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省级及以上主管单位批复的化工项目编制节能评估的业绩经验,并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合同金额≥10万元的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包括首尾盖章页、体现合同关键内容页,合同中须体现负责人姓名或提供其他证明其任职的材料);供应商至少为项目负责人缴纳了6个月社保(须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信誉要求:供应商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况;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其他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内。查询方式:“信用中国”(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的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6)其他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企业完税凭证(包括税收缴纳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不得存在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短期内暂停承接新业务处罚,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尚未完成整改、有关主管部门尚未恢复其新承接业务资格。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且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9. 《磋商文件》获取:
(1) 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可于2024年7月26日19:00至2024年8月2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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