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渤海新区黄骅市2024年度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勘测设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农业农村发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农业农村发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黄骅市2.2项目规模:本项目选择在齐家务镇李村,羊三木乡三虎庄村、羊二村、羊三村、羊四村、辛庄村等2个乡镇的6个行政村范围内实施。项目区建设规模为2.596万亩盐碱耕地,其中轻度盐碱耕地1.8472万亩,中、重度盐碱耕地0.7488万亩。2.3标段划分:1个标段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勘测工作及全部设计工作,提交成果文件,并根据施工进度提供后续服务工作,具体进度需满足招标人需求。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标准2.6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2.7根据《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2.2招标范围:为渤海新区黄骅市2024年度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提供勘测设计服务。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泵站工程勘测(地质、水文勘察)、全项目区测量测绘工作、实施方案、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招标所需的技术文件、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之间后续相关技术服务等,初步设计成果包括设计文本、附图、附表等文件的编制工作(以实际要求为准,最终设计深度需满足施工需要),同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涉及有关设计文件的审查和报批报建工作,以及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结算审计阶段的变更设计、设计代表现场服务等相关设计服务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应包括工程测量)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农业或水利或测量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须提供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近三个月)或退休证;3.3该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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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27 09:00至2024-08-02 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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