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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营科技园核心区西区民承二路等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26 收藏项目

投资项目代码

2310-440111-18-01-352948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民营科技园核心区西区民承二路等道路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民营科技园核心区西区民承二路等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广州民营科技园核心区西区民承二路等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民营科技园核心区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区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新建及改建5条市政道路,新建及改建道路总长约2169.4米,其中:民承二路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30米,双向4车道民承四路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26米,双向4车道纵一路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30米,双向4车道科裕街为城市支路,红线宽16米,双向2车道民启三路为城市支路,K0+000~K0+259.89段红线宽20米,双向4车道,K0+259.89~K0+535.26段红线宽12米,双向2车道。最大给水管径为DN400,最大排水管径为D1200(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招标内容

广州民营科技园核心区西区民承二路等道路工程勘察设计范围包括: (1)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地下物探测、地形测绘、工程测量(Ⅳ等水准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等。(2)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深度)、项目概算(施工图深度)、配合初步设计审查及概算评审;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及备案(如有);配合编制竣工图、配合开展前期报建报批、配合相关评审工作、各阶段施工控制点交桩、施工配合服务(含设计优化、驻场服务等)及后续服务工作、设计变更、设计分包等(如有)。

工期(交货期)

(1)勘察工期:计划 30 天出具勘察报告,具体详见合同。 (2)设计工期:从取得中标通知书起至设计工作全部结束为止,具体详见合同。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9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②香港企业作为设计方单独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参与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作为设计方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2家,其中勘察单位不得超过1家,设计单位不得超过1家,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2.2联合体各单位均应满足招标公告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3.2.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3.2.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承担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项目负责人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为准。3.2.5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3.3 其他要求(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2)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单位)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一条内容进行评审。)(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单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具备从事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工作经验;注:1、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本项目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本项目要求提供本项目评审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3、项目负责人的从业年限以大学(含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发证日期至投标截止日期为准。(6)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单位)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具备从事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工作经验;(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请登录)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7月27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8月19日 10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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