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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莲花县学校食堂食材配送二期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26 收藏项目
一、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县学校食堂食材配送二期项目编号:AHTZ-2024-0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 元最高限价:******** 元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金额 (人民币:万元) 采购需求及采购要求 AHTZ-2024-011 ###县学校食 堂食材配送二期 3 年 8400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 注: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时间以正式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合同期限为1+1+1的方式,供应商经考核达到考核标准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2、未注明进口产品的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接受。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5、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采购:否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通过“信用中国 ”或“ 中****网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本项目属性:服务类。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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