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峰门铺生态修复和文物保护工程(二期)装饰及附属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22〕4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明月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重庆明月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垫江太平镇、桂阳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按超五星级酒店标准进行装饰装修,装饰面积约为3100㎡,并配套水电、暖通等相关设施设备;完善相关附属工程,新建员工宿舍。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期要求:20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中的第3条业绩要求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7-31 17:00:00(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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