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雁塔校区办公区域和家属院网络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7,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所有设备及施工,中标后12天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雁塔校区办公区域和家属院网络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3)①可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以上三种提供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均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7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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