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NBC********号2、项目名称###县付庄中心学校食堂委托**公开招标4、最高限价:********.00元/年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采购内容###县付庄中心学校食堂委托**156人(按实际人数计算)。********服务地点###县付庄中心学校院内********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学期学校对食堂经营者最少进行2次抽查评价(满意率70%以上),每个完整服务年度期满后,由学校组织对委托**评价达到要求时(全面履行合同,无违规问题,达到学校满意)继续签订下一个年度的合同。********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达到业主方满意。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7、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等。3、其他特定条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委托**(原件)。********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网站(********、中****网(********)】。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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