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川之味旅服有限责任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菜籽油、大豆油、调和油及其他油品(花生油、玉米油、葵花籽油、芝麻油)加工生产企业并贴牌,贴牌范围为“印象川之味”品牌,预计项目总金额2700万元/年,服务期限为自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次招标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数量规格、交货时间地点等见招标项目物资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须提供本项目类似物资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参与(须提供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不接受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投标物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1.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4年 7 月 25 日23时00分起至 7 月 30日23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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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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